中政易动决策网报道 暑假期间,大学生李某选择做日结兼职。在一次兼职中,用工单位要求李某用身份证注册手机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李某还配合进行了刷脸认证。兼职结束后,李某便离开了。
一年多后,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发现某电商平台网店售卖假冒其品牌商品,调查后发现网店登记的经营者为李某,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30万元。李某辩称被冒名注册网店,未参与经营,对售假行为不知情,也未获利,不应承担责任。但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完成了刷脸实名认证,对注册网店是知情且配合的,不属于被冒名注册。李某出借个人信息注册网店,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综合被侵权品牌知名度、侵权行为持续时长及销售情况等因素,判决李某赔偿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2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等切勿贸然出借或出售,否则可能导致信息泄露,还可能因客观上为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提供帮助而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公民在求职过程中需增强法律意识并提高警惕,谨防掉入求职陷阱、泄露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