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易动决策网报道 近日,北京消费者周女士反映,她在某知名家电品牌门店消费两万多元获得的积分,在未收到任何提醒的情况下被全部清零。门店客服回应称,积分有效期为90天,相关规则已在用户协议中载明。但周女士发现,这些条款不仅字体细小,且隐藏在协议附件中,难以察觉。
此类消费积分纠纷并非个例。当前许多商家推行积分奖励计划,消费者通过累计积分可兑换商品或享受折扣。然而,部分商家设置的积分规则存在有效期过短、条款隐蔽、缺乏提醒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法律专家指出,消费积分作为消费者通过实际消费获得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商家若以细小字体或在隐蔽位置公示规则,而未履行明确提示义务,相关条款可能不构成合同内容。特别是当有效期设置过短,或未在积分到期前进行有效提醒时,更可能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有商家以"积分属于福利"为由进行辩解,但法律界人士认为,积分获取以消费为前提,并非无偿赠与,而是消费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家单方面清零积分且不履行告知义务,实质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商家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确公示积分规则,并在积分到期前进行有效提醒。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参与商家积分活动时,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则,必要时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