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易动决策网报道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9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不缴社保”的约定或承诺均属无效。劳动者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企业补缴社保后,已向劳动者发放的社保补助可要求返还。这一司法解释直指社保缴纳争议,尤其对用工形式多样的餐饮行业冲击显著。
新规落地后,餐饮行业加速分化。记者走访近40家餐饮门店发现,合规基础薄弱的中小门店压力突出,部分连锁火锅、中大型酒楼此前仅为管理层参保,一线员工因“在意到手收入”默认不缴;而长期合规的西式快餐等企业则受影响较小。加盟体系门店因总部难直接干预、员工流动性高,社保缴纳难题更突出。为应对成本压力,企业多通过调整用工结构破局:扩大灵活用工比例、加强临时工培训与工时监控,部分企业尝试招募退休返聘人员补充人力,但业内称此类用工仅为短期缺口补充,占比极低。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律师强调,此次并非“新规”,而是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参保本就是企业法定义务。“用现金补助替代社保”风险极高:企业或面临补缴、滞纳金、经济补偿等多重成本,若员工发生工伤,未缴工伤保险的企业需全额承担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远超日常社保支出;劳动者放弃社保则丧失医疗、养老等核心保障,长远代价巨大。
业内人士建议,餐饮企业需主动合规,通过优化岗位结构、薪酬体系、用工模式控制成本,分步推进全员参保。专家提醒,短期内员工到手收入或减少,但长期利于保障权益,企业应避免“成本转嫁”,劳动者也需增强社保意识,共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