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阳城镇靳屯村,现任村书记村长张某副书记王有生在任职期间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以公谋私、倾倒固废破坏环境、工程违规发包、违规收取水费牟利等,严重损害集体利益与村民权益,现将具体情况详细反映如下:
一 、非法倾倒固废,破坏生态环境
现仼村副书记王有生为谋取私利,将自己煤厂搭建煤棚挖岀的大量煤矸石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80余车倾倒在本村耕地区域内!利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挖机掩埋固废费用,这些固废含有多种有害物质,长期堆积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通过雨水渗透等方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导致周边农作物减产,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潜在威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村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二、村委办公楼装修工程违规发包,涉嫌利益输送
在村委办公楼装修工程发包过程中,村委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公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规定,未进行任何公开招标程序,直接指定其亲戚承揽该装修工程。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得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存在极大的利益输送嫌疑,导致村集体资金可能被非法侵占,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三、违规收取水费,侵吞差价谋取私利
在村委会饮水管道改造完成后,村委领导擅自决定向村民收取每吨5元的水费,而水利部门实际支付的费用为每吨3元。如此高额的差价去向不明,村委主要领导既未向村民公示费用收支明细,也未对差价用途作出任何合理解释。这一行为明显属于违规乱收费,严重侵害了村民的经济利益,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金。
以上所述村书记以及副书记王某的种种违法违纪行为,已在本村引起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破坏了本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我们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此事,迅速展开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王某的违法违纪行为,追回被侵占的集体资金,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还村民一个公平、公正、廉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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