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中小学生出行频繁,道路交通压力显著增加,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公安部数据显示,每年7月和8月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占比超过20%,风险较高。记者采访交通管理部门,梳理出关键防范措施,帮助家长和孩子安全出行。
家长需严格监管,勿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路。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安全意识薄弱,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易引发事故。例如,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曾发现4名未满12岁少年在非机动车道上嬉戏骑行,民警及时拦截并教育家长。深圳南山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15岁中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被撞伤导致休学,法院判其承担部分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家长应加强教育和监护,确保孩子遵守规定。
骑车时务必集中注意力,避免看手机、打电话或互相打闹。分心驾驶是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主因之一。以最高限速25千米/小时计算,仅看手机3-5秒就相当于“盲骑”21-35米,后座乘客的移动或嬉闹也会干扰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骑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持物。这些行为降低车辆控制力,增加事故概率,驾驶人需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安全带至关重要。交通事故中头部易受伤,电动自行车后座无防护装置,不戴头盔会大幅提升风险。研究显示,合格头盔可将死亡风险降低60%-70%,约80%的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由颅脑损伤造成。骑乘时需规范系好安全卡扣;乘小客车时,安全带肩带应跨过胸腔,腰带紧贴髋骨,确保有效防护。
避免超员乘坐和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超员行为在农村地区常见,如核载7人面包车塞满13名学生,或5名少年同乘一辆车追求刺激。四川达州交管部门指出,超员增加车辆重量,导致刹车失灵或侧翻;改装如加装电池或音响,可能引发火灾并破坏平衡。电动自行车可搭载1名12岁以下儿童,搭载6岁以下儿童需加装安全座椅;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电动摩托车可载1人但不可搭载12岁以下儿童。定期检查刹车、轮胎等车况,夜间骑行穿鲜艳衣物或带反光标识,提高可见性。
出行时看护好未成年人,谨防走失。高温天气下,勿将孩子独自留在车内。合肥地铁站曾发生8岁儿童走失事件,工作人员通过监控迅速找回。家长应教导孩子紧跟家人,在服务区等枢纽离开前清点人数。如遇紧急情况,及时联系民警或拨打报警电话。
暑期安全出行需全社会重视。交通管理部门呼吁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培养孩子安全意识,共同防范风险,确保假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