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09 07:56:23 浏览量:2263

本刊、网报道

8960345_53b0e66d-fa7a-45ab-b939-18fbe606dba7copy.png

教育部28日就《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校外培训应当安排在培训所在地中小学教学时间之外的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根据征求意见稿,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及3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竞赛,不得公布培训对象的学业成绩和排名。幼儿园、中小学校不得将参加校外培训或者培训结果作为招生的依据。

征求意见稿提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应当取得教师资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资质。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教研人员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

根据征求意见稿,校外培训使用的材料,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其中,实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应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沪ICP备202404419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3919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24)2439-1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407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61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191-838 举报邮箱:dai@yidongjuece.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10-5727912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9号
Copyright 2018-2024 www.yidongjue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